- 發(fā)布時間:2015-05-28 點擊次數:
為了弘揚柯利達的“快樂文化”精神,增強企業(yè)凝聚力,提升企業(yè)品牌影響力,抒發(fā)柯利達人的自豪感和幸福感,蘇州柯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現面向公司內部及社會公開征集柯利達企業(yè)之歌歌詞。具體征集事項如下:
一、征集范圍
公司全體人員,專業(yè)詞作家、詩歌愛好者、音樂愛好者及關心柯利達發(fā)展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征集要求
柯利達之歌歌詞要緊緊圍繞柯利達的“快樂文化”主題,能夠傳承柯利達企業(yè)文化內涵,著眼于柯利達裝飾大產業(yè)發(fā)展目標,反映出柯利達人的精神面貌。具體應征要求如下:
1、歌詞要適應節(jié)奏明快,朝氣蓬勃,奮發(fā)向上,樸實自然,朗朗上口,能誦能唱,具有為眾人接受和傳唱的基礎,符合齊唱、合唱的形式要求,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2、歌詞具有文學涵養(yǎng),雅俗共賞,富于美感,內容明白暢曉,引領時尚,大氣凝煉,歌詞內容及其表述要經得起時間的、歷史的檢驗。
3、作品要富于時代感和藝術感染力,具有較強的藝術表現力。易于大眾傳唱,歌詞不宜復雜晦澀,歌詞不宜太多。
三、評選辦法
柯利達企業(yè)將組織有關專家對應征作品進行公平公正的評定,并進行如下獎勵:
1、獲勝獎1名:作品被采用,一次性獎勵現金5000元,并授予榮譽證書。
2、優(yōu)秀參與獎3名:作品未被采用,但其作品有修改價值的,凡經公司修改采用一次性獎勵現金2000元。
四、作品權屬
1、應征作品的歌詞被確定為主題曲歌詞后作者享有署名權,作者應保證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它權利,同時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應征者同意對任何違反前述責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賠負全部責任,并保證主辦方不受損失。
2、應征者同意主辦一次性支付獎勵后不再支付其他報酬,作品的著作權及其一切衍生權利即歸屬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決定選定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演唱人選等,應征者對此無權干涉。應征者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五、投稿要求
1、截稿日期:從即日起至2015年7月1日止。
2、每件作品必須完整,并在作品的左上角標注"柯利達企業(yè)之歌歌詞"字樣。
3、作品請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創(chuàng)作意圖。
4、所有內容須屬原創(chuàng),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fā)表過,也不曾屬于公開作品,已發(fā)行出版的不在本次征集范圍。
5、征集作品不管采用與否,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6、應征者應自作品向主辦方提交之日起,三個月后方可轉投他方,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應征者本人負責。
六、投稿方式
所有應征稿件一律以Emial形式。
聯(lián) 系 人:韓正家
聯(lián)系電話:0512—68718701
電子郵箱:kldgonghui@163.com
(備注:柯利達相關資料可參考網站其他版塊內容)